4月9日,记者从巴彦淖尔市五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,国家知识产权局近日发布第625号公告,对“五原黄柿子”予以地理标志产品认定并实施保护,成为本次内蒙古唯一入选的蔬果类地理标志产品。

五原黄柿子种植至今有60多年的历史,得益于河套平原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——日照充足、昼夜温差大、黄河水灌溉滋养,孕育出其皮薄肉厚、果香浓郁、酸甜适口的独特品质。因其富含维生素C、番茄红素及多种微量元素,被誉为“黄金果”“草原明珠”,深受消费者青睐。目前,“五原黄柿子”种植面积3245余亩,总产量约1.3万吨,总产值2.86亿元。此次获评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认定,不仅是对其品质与地域特色的权威认证,更对提升产品附加值、推动产业升级具有重要意义。


近年来,五原县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地理标志产品的培育、宣传、推广、保护,致力将其做强做大,从政策引领、品牌建设、日常监管、宣传培育4个方面,更好发挥地理标志产品示范引领作用,助力乡村振兴。同时,不断挖掘整理五原黄柿子历史渊源、感官特征、理化指标、质量特色与自然人文因素的关联性等形成材料,及时向国家、自治区知识产权部门申报,历时2年终获认定。

据悉,地理标志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,所具有的质量、声誉或者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、人文因素的产品。一个产品贴上了特定的地理标志,是该产品质量和品质的最有力证明,使产品具备了其他同类产品所不具有的独特优势,且该地理标志产品具有30年以上使用历史。
内蒙古日报•草原云记者:薛来
新闻编辑:郭玉